去年1月18日,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某消费者投诉,称其通过“饿了吗”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在“蒸小皖”下了一笔外卖订单。在食用过程中,消费者发现该订单中鱼香肉丝菜品中混有疑似纱布的异物。合肥市经开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开展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当事人构成了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行为,参照《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七条的规定,
案例二老人频遭保健品公司“骚扰” 千里迢迢来肥投诉去年7月11日,一位74岁山西太原市退伍老兵范先生,乘坐火车千里迢迢从山西太原赶到合肥,找到合肥经开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原来,老人先是莫名陆续收到某生物科学技术有限公司邮寄来的宣传保健品蜂胶胶囊、宣传彩页、抽奖券、礼品券、大礼包等物品,随后,该公司健康顾问人员电话致电老人,要求其缴纳2980元办理会员卡;此后,老人再次收到健康顾问电线元、授予其健康形象大使资格,还可享受公司为其提供的终身健康服务以及免费赠送的大礼包一份的消费提示。合肥经开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实相关情况后,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双方人员进行了调解。最终,公司退还老人前期支付的购物款2980元,支付老人往返交通费620元。双方当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由公司将老人护送至高铁车站。
案例三妄称“第一高端山水纯别墅” 楼盘被罚24万元当年6月21日,合肥经开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接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函,称某房地产公司发布“**项目是**地方目前最大的纯高层品质住宅。”“**项目是**地方第一高端山水纯别墅社区”等字样的违法广告。经合肥经开市场监管局调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广告不得有以下情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经开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马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同时罚款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