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姚抒廷):“秋风起,蟹脚痒。” 立秋之后,螃蟹黄满膏肥,品蟹的最佳时机也就到了。由于大闸蟹属鲜活水产,不易保存,不少人都会选择购买蟹卡、蟹券赠予亲朋好友。
记者注意到,蟹卡、蟹券的有效期通常是三年,但想提货却是“难上加难”,有消费者连续3年都无法成功提货,最终只能任由蟹卡过期。
从兑换到发货再到售后环节,一些商家“层层设卡”,无法成功兑换、兑换后发货时间超过一年、收到死蟹不予赔付等,都是消费者们反映的痛点。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蟹卡的消费模式一直持续至今也是因为有市场需求,不少人购买蟹卡、蟹券都是用来送礼的,而正是由于使用者本人并没有花钱购买,所以遇到问题往往可能放弃维权,让不少商家抱有侥幸心理。陈音江建议,消费者在选择蟹券消费时,一定要从正规渠道和正规商家购买,拿到蟹卡之后要尽快使用。如遇兑换难等问题,无论是购买者还是使用者都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依。
陈音江:超量发售预付卡券,首先是一种不诚信行为。消费者购买蟹券后无法兑换,商家没有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商品和服务,就是一种违约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如果商家不具备相应的提供螃蟹的能力,却以销售蟹券的名义大量骗取消费者的资金,可能会涉嫌诈骗,不仅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还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陈音江:我觉得这种消费模式一直出现问题,但是还能够存在,证明它确实是有市场需求的。不少人认为提前买蟹券送给亲戚朋友,确实比较便捷。
商家也恰恰是看到了消费者的这种需求,非常乐意通过低成本的方式来销售蟹券。同时,蟹券的使用者往往不是购买者,由于蟹券的真正使用者自己没有花钱购买,遇到问题往往会放弃维权。
此外,螃蟹消费有一定的季节性,有些人可能会弄丢蟹券、找不到购买记录等等,导致在维权的时候缺乏有效证据,所以有些消费者可能也会因此放弃维权。
有一些商家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的这些特点,便抱着侥幸的心理,销售的时候虚假宣传,导致类似问题经常发生。
陈音江:消费者遇到权益受损的问题,可以先和蟹券的销售商家协商,要求其按约定提供螃蟹产品,或者要求商家退款并支付利息。如果确实联系不上商家,消费者可以要求平台提供销售商家的有效联系方式。如果平台不能够提供商家的有效联系方式,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平台要求赔偿。
如果跟商家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请求调解解决。如果通过调解还不能解决,消费者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权益受到损害的,都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哪怕使用蟹券的人并不是购买者,只要有相关的证据,而且确实有相应的约定,使用者同样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陈音江:蟹卡、蟹券本质是一种预付费消费行为,在买券和提供螃蟹的时间差里面,可能会存在一些风险。
消费者在选择蟹券消费的时候,一定要从正规渠道、正规商家购买。要仔细查看商家是否公示营业执照,查看商家成立的时间和规模,以及它的信用记录。一旦发现商家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负面评价,消费者一定要慎重购买。
购买蟹卡、蟹券之后要尽快使用,卡券留的时间越长,风险也就会越高。如果确实遇到了问题,消费者要收集好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监管部门也应该对蟹卡市场加强日常监管,一旦发现不诚信或信用不良的商家,要及时对这些商家采取相应的调查和处理,并且向消费者公开曝光,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也能够避开不良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