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场3斤螃蟹绑7两皮筋 商户被罚1500元
明明是一杆公平秤,两家商户给偷偷装上作弊装置,称东西一下多出来好几两,这还能叫“公平秤”吗?买了3斤螃蟹,光绑着的粗皮筋就有7两,这不让人恼火吗?日前,这三家“玩心眼”的商户均被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
近期,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南山市场内的秤具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金海象食品配送中心和江海洋鱼行两家商户的秤具有问题,均加装了能够控制短斤少两的软件。“这种秤俗称‘鬼秤’,属于严查的对象。”执法人员介绍。
根据《山东省计量条例》第十六条“使用计量器具不得有加装作弊装置或者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这两家商户做出罚款20000元的处罚决定。
无独有偶,在南山市场鑫鹏程渔行,秤倒是准了,卖的货却被动起了手脚。一位消费的人在此买了3斤螃蟹,回家后才发现,每只螃蟹上都绑着厚厚的橡皮筋,把这些橡皮筋拆下来一称,足足有7两!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登州路市场监督管理所来到该摊位,检查了进货台账,查验了所售水产品。在工作人员指出主体问题后,该店负责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依规定给予赔偿,并被罚款15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经营者有以下情形之一,除承担对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能够准确的通过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处以违法来得到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来得到的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关键词:市场监管;商户;公平秤;市场监督;违法来得到的;作弊;螃蟹;计量器具;山东省计量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记者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元宵节”临近,为确保众多购买的人吃上放心元宵,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在流通环节加强节日食品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并且开展了元宵专项抽样检验行动。
8月13日,吴忠市政协副主席张广文一行,在县政协副主席代占山及市、县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对盐池县市场监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做调研。 张广文一行先后到福海大酒店、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市场监管所、青年创业园、县医院,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对盐池县市场监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做了全方面了解。